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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媒体“改造”信息为己所用

中消协重申信息发布原则
1998-06-10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前不久,中国消费者协会针对消费者十分关注的家庭装修市场,开展了一次实木及强化复合地板比较试验,并于今年4月下旬通过几十家新闻媒介向消费者详实地介绍了试验结果。但有个别报纸出于某些不便言明的原因,在报道时对中消协公布的试验结果进行毫无科学根据的“改造”。为在本次试验中受到点名批评的企业进行广告宣传,造成以中国消费者协会的名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后果。

还有的报道,以移花接木的手段,将中消协在本次试验中并未检测的某一品牌产品,说成所谓重要指标全部达到“五星级”标准的唯一的品牌,以至于许多消费者来电询问这一报道的真实性;还有的报纸,不认真审核信息来源,发布以中消协的名义推荐某些地板的信息。以上这些报刊的报道,严重违背了新闻报道应客观、准确的基本原则,造成了对广大消费者的误导。

中国消费者协会有关负责人重申,开展商品比较试验是消费者协会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职能的重要手段,也是各国消费者组织进行消费指导的主要方式。比较试验的样品是由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在市场上购买,不接受企业委托性检测;比较试验的结果仅对样品负责,不代表某一品牌所有型号产品的全部质量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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